热线电话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成功案例 新闻动态 资质荣誉 行业资讯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益膳坊餐饮食品 - 专业团膳服务与高品质食品供应平台
产品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

admin@youweb.com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制网络云盘涉黄行为 12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6-07-23 10:25:42 点击量:

  最高人民法院昨晚(22日)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这一司法解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来,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就如何对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的问题提出请示。“两高”经研究作出批复。

  司法解释明确,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适用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有关规定。 综合评估恰当裁量 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在追究刑事责任时,鉴于网络云盘的特点,不应单纯考虑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数量,还应充分考虑传播范围、违法所得、行为人一贯表现以及淫秽电子信息、传播对象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恰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原标题:​“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制网络云盘涉黄行为 自12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