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书城猥亵8岁男孩 曾假扮老师满足怪异癖好
在公共场所内玩耍,家长们考虑最多的莫过于场所内的公共设施对孩子身体是否会造成伤害,然而在公共场所可能发生的针对儿童的猥亵、性侵等犯罪行为,也不容忽视。
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名20出头的小伙在短短9个月时间内,在南京、句容两地先后猥亵9名男童,最小的才7岁,最大的也不过9岁,而9起案件的案发地有8起是在书城这样的公共场所,1起在快餐店。
8岁男孩书城遇怪叔叔
2013年5月的一个星期六上午,家住句容某小区的王先生带8岁的儿子小明来书城看书。像往常一样,王先生将儿子丢在书城专门销售儿童读物的3楼,自己便到一楼成人阅读区看书了。
没多久,儿子小明慌慌张张从3楼跑了下来,拽着王先生转身要走。王先生莫名其妙,正要问儿子怎么回事时,小明已经哭了起来。在王先生的一再追问下,小明这才说自己在厕所里被一个年轻的怪叔叔摸了“小鸡鸡”。
王先生听了火冒三丈,立马与一楼的保安商量,自己带着儿子上楼去找人,保安守住门口,见到年轻男子慌张跑下楼就将其拦住。最终,男子赵祥被众人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
假扮老师满足怪异癖好
经审讯,赵祥很快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让民警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小伙不过20岁,看起来斯斯文文,竟然已经作案近十起。
赵祥说,发现自己有喜欢小男孩的“癖好”,源自于自己在南京一家餐馆打工的时候。2011年12月,初中毕业没多久,他应聘到一家餐馆打工,一次,他看到店里来了一对年轻的夫妇并且带着一个约10岁的小男孩,赵祥觉得男孩很可爱,便趁其上厕所之际尾随进去,但当时由于厕所里进进出出的客人多,赵祥并未得手。
2012年9月的一个周末,赵祥独自一人乘车来到句容,在书城里发现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在看儿童书,便谎称自己是培训学校的老师,邀请男孩去厕所做个调查,在得到了男孩的姓名、QQ号等信息后,又以要保存资料为由,给男孩拍了照。随后,便强行将男孩的裤子脱下,对其猥亵。
太猖狂9个月干了9起
尝到甜头的赵祥一发不可收拾,法院查明,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期间,其在句容、南京等地,以拍照、做游戏等借口将多名男童诱骗至公共场所卫生间,先后9次实施猥亵(其中2起未遂)。而在已查实被侵害的9名男童中,最大的9周岁,最小的才7周岁,均属于无行为能力人。
据赵祥的父亲反映,儿子性格较孤僻,平时也沉默寡言,由于妻子过早离世,自己一个人跟儿子一起居住,平时两人也不太交流。儿子除了上班,一般都待在家里,不和人接触。有好几次,他也曾看见儿子和村里的几名七八岁小男孩玩得很开心,但当时并未在意。“要是知道他这样,我肯定会跟他好好说的,他的事情让我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家长应履行好监护职责
经法院审理认为,赵祥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但其在实施部分犯罪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我现在非常懊恼,如果我能够跟在孩子身边,不把他一个人丢在书城里,这些事情也不会发生。”对于受害男童之一小辉的爸爸来说,除了愤怒外,更多的是一份自责。因为周六要上班,自己想与其让儿子一个人待在家里,不如把他放在书城看书,可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情。受害男童小文的妈妈也为自己并未注意到儿子的变化深深自责,“以前都是我喊孩子回家,可那天却是他主动要求回家,而且回家之后也不肯脱衣服睡觉,我竟然没有发现他的异常。”目前,在已经查明的9名受害男童中,有7名男童事发时家长不在身边,另外2名男童的家长也在离孩子较远的地方。
负责审理此案的承办法官向记者介绍说,受害男童均在10岁以下,由于缺乏是非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该时刻关注孩子的一举一动,即使是公共场所也要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文中人物均化名)(通讯员刘光亮任梅子金陵晚报记者曹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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